海南省平山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04    浏览次数:2

  海南省平山医院位于海南省中南部的五指山市,隶属海南省卫生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0人,编制床位280张,开放床位300张,开办资金6729.8万元,从事精神疾病防治与护理、精神疾病科学研究、医学教学等业务,是全省一间具有福利性质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71.58亩(47745M2),建筑面积12800M2(其中业务用房面积6500M2),现有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11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90人(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36人)。为解决我院急需的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工作人员,扩大我院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我院精神医疗卫生工作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海南省卫生厅批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在省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就业局人才网、海南省卫生厅网站和海南省平山医院公告栏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 01日至5月31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海南省五指山市海榆北路104号海南省平山医院)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审核原件,留1份复印件);

  (3)获奖证书、证明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审核原件,留1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省外考生可在公告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好,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等发送一份给我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13098973216@126.com,传真号:0898-86622453。相关报名的证件原件材料和免冠照片3张在考试前一天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等。经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发给准考证进行下一步的考试。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数。

  (四)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内容。

  笔试结束后,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并按招录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和应聘人员的专业应用能力及相关临床知识等。面试成绩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确定体检人选。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招录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出现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海南省平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及聘用前,应聘人员有弃权的,根据报考该职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三、录用人员待遇

  (一)凡被录用人员,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录用人员在工作两年内,优先安排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或培训1次。

  四、咨询电话

  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0898-86639349

  海南省平山医院

  2012年4月20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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