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3

苏科高〔2014〕20号

  各有关区科技局: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苏科高〔2014〕1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认真组织好201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就201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符合《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13年)》内的产品的单位均可申报,纯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诀窍说明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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