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办理手续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0    浏览次数:1

  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需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和注销的,请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市税务三分局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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