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17    浏览次数:2

市财税三、四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9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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