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时尚及丝绸、黄酒产业第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品牌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时尚产业发展和推进丝绸、黄酒产业传承发展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时尚产业第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品牌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时尚办〔20153号),浙江省时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遴选了时尚产业重点培育企业55家、品牌104个,丝绸产业重点培育企业7家、品牌15个,黄酒产业重点培育企业2家、品牌5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重点培育企业、品牌发展的指导协调,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营造有利于重点培育企业和品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时尚及丝绸、黄酒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政策扶持、指导服务和过程管理。列入本次试点工作的重点培育企业、品牌要制订和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发展规划和方案,加强品牌管理、品牌创新设计和营销网络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设计和品牌营销能力,提高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引领和带动我省时尚及丝绸、黄酒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1. 浙江省时尚及丝绸、黄酒产业第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2. 浙江省时尚及丝绸、黄酒产业第一批重点培育品牌名单

浙江省时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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