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湖南省交易团关于做好第117届广交会参展和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第117届广交会将于2015年4月15日-5月5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为做好我省参展和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广交会展期、展区设置

(一)每期展览时间5天,第一期4月15日-19日,第二期4月23日-27日,第三期5月1日- 5月4日;撤换展时间3天,分别为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展期对外洽谈时间为每日9:30-18:00。

(二)第117届广交会展位总规模约6万个,展期设置、展览布局维持第 116届不变,继续设置新能源、宠物用品、户外水疗设施等新题材展区;继续在第一期家用电器、第三期家用纺织品等展区推行进、出口融合办展模式;合并第三期的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根据需求变化优化调整机械类重组展区的规模与位置。展期展区具体设置为:

第一期: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家用电器,电子电气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照明产品,进口展区,汽车配件,自行车,摩托车,车辆,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五金,工具,卫浴设备,化工产品,新能源;

第二期: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钟表眼镜,玩具,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宠物用品,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园林用品,家居装饰品,家具,编织及藤铁工艺品,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

第三期: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服装饰物与配件,裘革皮羽绒及制品,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鞋,箱包,办公文具,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食品,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进口展区。

本届广交会展区设置和布局详见《第117届广交会展区布局图》。

二、我省参展和采购有关规定

(一)湖南省交易团(设在湖南省商务厅)为全省广交会参展和采购工作的组团单位,负责出口展区展位的申请和分配,负责本团思想政治、安全保卫、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

(二)根据大会《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等管理办法,湖南省交易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湖南外贸网(www.tradehn.com)”的“广交会”专栏为湖南省交易团的广交会官方网站,所有关于广交会的正式文件、工作通知、有关表格均在该网站上发布。

(四)品牌展位、一般性展位的特装区展位、卡车通道展位均必须进行特装,不特装的,将取消下届广交会展位。特装要符合大会现场管理的规定,要突出形象,突出品牌,突出产品特色。

(五)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一旦查实,将按大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参展前,参展企业必须与湖南省交易团签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参展期间,参展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展位使用,展位负责人须为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广交会核发的当届参展商证,每位展位负责人只能负责本参展企业在某一展区的一个或多个连片展位,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对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广交会参展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为了保证正常工作秩序,我省企业在申请展位时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得乱申请展位。对企业提交了展位申请且我团安排了所申请展位的,未经我省交易团同意企业不得退出参展,对未经同意而退出参展的,从下届起连续四届不能参加广交会,且由退出参展的企业承担已产生的展位费损失。对企业申请展位特装后将全部或部分特装展位改为标准展位的,将按照《广交会出口展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规定进行处罚,企业在一个展区出现特装超期更改的情况,从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该展区进行特装;企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展区出现特装超期更改的情况,从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任意展区进行特装。

(七)针对往届一些企业不按我团规定时间缴纳展位费和在分配到展位后临时退出参展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广交会参展的管理,根据广交会大会“展位预订款制度”,对上届广交会未按我团规定时间缴纳展位费的参展企业,在展位安排前按上届分配的展位数量收取5000元/展位的展位预订款。如企业在分配到展位后(即企业收到我团参展费用收费通知后)临时提出退出参展,所退展位的预订款将不予退还。上届广交会未按时缴纳但当届按时缴纳了展位费的企业,下届将不对其收取展位预订款。对连续两届广交会不按时缴纳展位费的企业,将取消或减少其展位数量。

(八)参展企业要严格按照各展区产品细目摆放展品,不得在展位上摆放不属于该展区的展品。严禁在展位上摆放带有实药芯的烟花爆竹展品,如有违反,不仅要没收展品,还将给予严厉处罚。

(九)规范刀具展品安全管理。按照大会保卫办要求,第 117届将进一步加强刀具展品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如实填报刀具展品,获展位安排后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信息与刀具展品资料,详见 2015年 1月 23日大会保卫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刀具展样品参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严禁展出假冒伪劣商品,杜绝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参展企业要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加强对展品的质量监管,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带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前去参展,以备必要时接受大会的检查。

(十一)参展企业要服从各进出口商会的价格协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口商品限价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成交秩序,禁止低价竞销、倾销。

三、我省参展和采购工作安排

(一)我团各参展和采购企业要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扩大成交,本届交易会完成出口成交9亿美元的目标,进口成交有新突破。

(二)本届所有品牌、一般性特装展位的展位号于3月9日前在“易捷通”中公布,一般性标准展位的展位号将统一于3月15日24时后公布,请各参展企业及时通过登陆 “易捷通入口”查询自己的展位号,并于3月20日前在“易捷通入口”内“我的展位” 模块中完成展位负责人登记和联营企业确认登记。

(三)广交会大会对进入广交会参展的企业有最低出口额要求,为优化我省参展结构,我团将根据大会有关规定,加强对广交会老参展企业的出口额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展位。广交会大会规定“从第113届广交会开始,连续四届参展后仍无对应展区类别出口额(指广交会统计口径出口额,以下简称无对应出口额)的企业禁止在该展区继续参展”,第117届开始落实这一规定,对从113届到116届一直无对应出口额的企业,取消对应展区的参展资格,直至企业有该展区出口额为准。请我省参展企业高度重视广交会出口额考核工作,根据要求积极扩大出口。

(四)参展前,各参展企业要认真阅读《参展手册》(《参展手册》可在湖南外贸网下载)。所有参展企业均要与湖南省交易团签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见附件1),在土特产品展区展出烟花爆竹的企业,除签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外,还须签订《烟花爆竹展位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请各企业务必于3月23日前将责任书传真到湖南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电话:0731-82287059,传真:0731-82295870)。

(五)展位特装(含品牌展位、一般性特装展位、卡车通道展位)和标摊改装必须向广交会审图组进行申报,并在办妥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特装和标摊改装图纸须在3月30日前报广交会审图组审批。特装(改装)有关申请表格和报图办法见《参展手册》。鉴于特装展位个性化布展需求,大会自110届广交会起,特装展位将不再统一预配桌椅,展商如有需要,可通过资质施工单位提前向审图组申报或在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租用。

(六)我省企业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扩大广交会成交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各参展企业要利用自己的渠道,采用多种途径加大客商邀请力度。

(八)广交会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将继续举办设计展示、设计论坛、设计对接、设计评奖等活动,帮助参展企业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加大转型升级步伐。特别是去年114届广交会首次举办了广交会出口产品设计奖(简称CF奖)评选活动,获奖产品将以在线展示、图册宣传、海外推介等方式向全世界采购商传播,并将在广交会期间进行实物展示推介。请我省企业积极报送CF奖参评产品。

(九)从115届广交会开始,大会启动了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即推动广交会展位绿色环保布展。第 117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 70%,其中 A区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72%,重点推动各展厅主通道的参展企业实施绿色布展,适当提高重点推进展厅的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5.1号展厅第一期力争达到85%,第二、三期力争达到100%,11.3号展厅力争达到85%,C区 4楼展厅力争达到95%。请各特装展位企业高度重视绿色特装布展工作,交易团将在一般性展位分配和展位位置安排方面对绿色布展先进企业予以优先安排。

大会将开展广交会绿色特装奖评选活动,对获奖的参展企业在参加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时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请我省企业积极申报参加广交会绿色特装奖评选。

(十)请各企业严格按湖南省交易团《日程安排》(见附件3)完成展样品运输、展品进馆、布展和撤展、参展人员证件办理、人员报到、费用交纳等各项工作。

1、展样品运输

湖南省交易团提供展样品统一运输服务。展样品自长沙-广州-长沙及进入交易会展馆所产生的运费、停车费、劳务费等费用由湖南省商务厅商务展览中心(以下简称厅商展中心)统一向参展单位结算,具体收费标准为:按体积结算,往返680元/立方米;按重量结算,往返2500元/吨。

需要交易团统一运输的企业,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展样品运输:

(1)报展样品运输委托书

3月25日前,报送本届全部三期的《广交会展样品运输委托书》(见附件4)至厅商展中心(联系电话:0731-82282577,传真:0731-82287138)。需要上门接、送展样品的参展企业请直接与“湖南外运汽车队”联系(联系人:黄端新;电话: 13607431800、13873125428),长沙市内接送费用自行另外计价结算。

(2)发运展样品

第一期展样品集中时间为4月10日全天(8:30—19:30)。

第二期展样品集中时间为4月19日全天(8:30—19:30)。

第三期展样品集中时间为4月26日全天(8:30—19:30)。

展样品在长沙市劳动中路549号南华物流有限公司仓库集中(“展样品集货点图示”见附件5)。联系人:黄端新,电话:13607431800、13873125428。箱面唛头必须统一使用“广交会标准唛头”(见附件6)。

(3)分送展样品到展位

4月13日上午,分送第一期展样品至各展位。第一期参展企业必须派专人在摊位上负责接收、清点展样品;

4月21日上午,分送第二期展样品至各展位。第二期参展企业必须派专人在摊位上负责接收、清点展样品;

4月29日上午,分送第三期展样品至各展位。第三期参展企业必须派专人在摊位上负责接收、清点展样品。

所有参展企业必须委派专人在展位上清点展样品数量,无人在展位上清点展样品导致展样品遗失的,交易团、运输公司不承担负责。

(4)回运展样品

各展区的回运展样品具体送达地点见每期的《撤展通知》。每期的《撤展通知》可在撤展当天到展馆内湖南省交易团办公室查看。

4月19日下午16:30,接收第一期展样品回长沙;

4月27日下午16:30,接收第二期展样品回长沙;

5月5日下午16:30,接收第三期展样品回长沙。

2、布展和撤展

撤换展相关时间节点详见《参展手册》,请各参展企业严格按大会规定完成撤换展工作。

3、证件办理

(1)出口展区正式参展商证(含换证)采取网上办证,请各参展企业按以下要求办理:将白底或者蓝底的2寸照片和身份证扫描好保存为JPG格式,通过湖南外贸网或厅商展中心网站(www.cechn.com.cn)上传或拷贝在U盘内于3月15日前报到厅商展中心,先到先办,不接受纸质办证资料。《参展人员名单》(见附件7)同时上报。

因参展规模大、参展企业多,本届原则上不办理“换证”。所以,请各参展企业在上报参展人员名单时务必认真、慎重选好参展人员。

(2)从112届广交会开始,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不再由我省审核和办证。我省企业如需要到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的,可直接与大会联系办证事宜。进口展国内采购商证件申请办法可于大会官方网站(http: //www.cantonfair.org.cn)查询。

4、人员报到、住宿、费用

(1)报到

出口展区第一期参展人员报到入住时间为4月12日,第二期参展人员报到入住时间为4月21日,第三期参展人员报到入住时间为4月28日。

(2)住宿

湖南省交易团为交易会参展人员提供统一安排住宿的服务。为了方便管理,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参展企业原则上都要参加统一安排住宿,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统一住宿的,可向交易团提出申请。本届交易团为参展人员提供两个住宿的酒店,一个是广州湖天宾馆(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6号,电话:020-81080888),一个是广州沃嘉酒店(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84号,电话:020-62368888)。企业报名后,交易团将根据参展企业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入住的酒店。

(3)费用

展位费用:省交易团按大会标准收取。

人员费用:本届出口展区人员费用与116届广交会相同,按每人每期2750元收取(不含伙食津贴费用)。

IC卡证件工本费用:根据大会要求,办理参展商证件指标额度内的IC卡证件收取工本费50元/卡。若因遗失补办IC卡的,需重新提交办证资料,并按大会规定收取补办IC卡证件的费用。

请各企业按照《第117届广交会预收费通知》(已发企业)要求,于2月28日前全额支付以上参展费用。

有关运输、布展和撤展、办证、报到、住宿、费用等的不明事项,请咨询厅商展中心(联系电话:0731-82295300、82287197、82287697)。

四、展期成交统计工作

1、各参展和采购企业要掌握洽谈技巧、加快签约的时间,争取早成交、多成交。

2、我团将对企业出口成交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请各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务必高度重视成交统计工作,每日16:00以前报送一次成交情况,不虚报,不漏报。成交情况可以通过填写成交统计卡报送,也可以登录网上易捷通报送。通过成交统计卡报送的,请各参展企业于每期第一天上午派人到展馆团部办公室领取成交统计卡。

3、各参展企业请于4月18日、4月26日和5月4日分别报送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业务总结到湖南省交易团团部。

五、湖南省交易团团部联系方式

1、在湘筹备期间湖南省交易团团部设在省商务厅(外贸处)和厅商展中心。

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1号楼1208房

联系人:邱国祥

电话:0731-82287059

传真:0731-82295870

厅商展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1号楼516房

联系人:刘彬彬

电话:0731-82282577

传真:0731-82287138

2、展览期间湖南省交易团团部设在广州湖天宾馆和广州沃嘉酒店,展馆内设有团部办公室。

广州湖天宾馆的团部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湖天宾馆11楼1121房

电话:020—81080888—1121

广州沃嘉酒店的团部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沃嘉酒店5楼8409房

电话:020—62368888—8409

展馆团部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A区1—C07房

电话:020-89130150、89130152

各参展企业、采购商要在省交易团的领导下,统一认识,服从指挥,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参展和采购的各项工作,确保本届交易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doc

附件2:烟花爆竹展位安全责任保证书.doc

附件3:日程安排.doc

附件4:展样品运输委托书.doc

附件5:展样品集货点图示.pdf

附件6:唛头样本.doc

附件7:参展人员名单.doc

第117届广交会展区布局图.pdf

 


 


 


 

湖南省交易团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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