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教[2007]185号),经研究并公示,现将2008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们2008年度“知识产权事务”预算支出指标。
请各市、县(市)接此通知后对照确定的资助项目,及时足额安排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将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期满,资金匹配不到位,或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的,后续资金不再拨付。
附件:2008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立项项目资助表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战略 资金 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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