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3

云发改办西部〔2012〕260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满足西部地区对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需要,促进东西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中国西部人才基金会与浙江大学从2006年起联合实施了"西部地区干部MPA教育计划"。2012年继续以"部校合作、定向培养、政策倾斜、联合资助"方式实施该项目。为做好云南省2012年的招生报名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以提高培养对象战略思维能力、政策研究与决策能力、管理创新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干部,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生条件

  (一)云南省各级、各部门在编正科级以上公务员(2012年4月30日前任职),少数民族公务员可放宽到副科级。"公务员"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第106条规定的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年龄、性别不限。

  (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原则上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四)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考生预报名

  各位考生在6月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处报名,同时提交下述材料:

  1、《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附表一);

  2、《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附表二);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单位证明一份,要求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实际工龄、行政职务等,并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二)初选审核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通过初选人员名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备案。

  (三)正式报名及考试录取

  1、正式报名前,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与通过初选的考生联系,通知并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考生也可直接向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咨询相关事宜。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电话:0571-87951776 87951142

  2、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浙江大学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政策并结合西部考生的分数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学校统一命题;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复试工作由浙江大学组织,在指定的地点统一进行。

  3、对复试合格的考生,采取差额录取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由联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占50%。

  四、费用及学制

  (一)每位录取学员需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3万元。其中,中国西部人才基金会、浙江大学联合补助1.1万元/人,考生自付2.2万元/人。

  (二)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二年,每年至少在浙江大学集中学习2至3个月。

  (三)学员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报名联系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处 朱维萍 龚晓江

  电话:0871-3113427   3113983

  传真:0871-3113983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1. 附表一
  2.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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