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2013〕8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随着现代农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园区统计成为全省农业统计和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农业园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我省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现就现代农业园区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规范园区统计。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已经成为各地农业工作开展的重点,园区产值在区域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步上升。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现代农业园区统计正式列入农业规范统计之中,按统计范样(见附件),结合自身实际对统计具体内容及指标进行量化设定,科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准确反映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统计工作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明确人员,将各个环节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园区统计台账制度,组织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按照统一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及时准确进行原始数据登记,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园区统计会商机制,通过加强与相关涉农、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指标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权威性。实行统计人员与相关业务人员“双把关”的数据审核制度,通过双向对比检查,对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正确性进行校验,合理性进行审核,对变动幅度大的数据开展倒查,分析原因,判断趋势,确保数据可信,提高统计质量。实行乡(镇)、县、市(区)逐级报送制度,存在问题的数据必须由报送单位修改,严禁上级单位编造、修改下级数据。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园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强化责任。要配备专职园区统计人员,确保统计人员不随意调动,稳定统计业务队伍。要采用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园区统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报表制度和统计基础知识,学习常用计算方法,资料整理和分析方法等,不断提高园区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开展统计人员考评活动,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统计人员积极性,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四是注重数据时效。请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将2013年半年统计数据和2012年全年统计数据上报省园区办。今后半年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10日,全年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10日。附表1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附表2由各省级园区建设主体负责填写,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同汇总表一并上报。统计表电子版下载邮箱yqbtjb@126.com,密码11223344,上报邮箱sxdnyb@163.com。纸质版上报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 侃
联系电话:029-87340300
附件:1. _ 年 _ 市(区)各级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半年、全年)基本情况统计表
2. _ 年 _ 市(区) _ 县 _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半年、全年)基本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