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环保防[2014]34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下三家企业向我局申请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工作,并通过了由我局组织的现场核查。现将这三家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2日至12月8日)。
如需反映情况,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大沽路100号1219室),联系电话:23115660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场所地址 |
1 | 申杰环境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黄浦区江滨路258号 |
2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浦东新区拱极东路10号 |
3 | 上海峻达物质有限公司 | 普陀区金昌路1995号-5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