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工作的企业公示

发布日期:2014-12-08    浏览次数:2

  根据沪环保防[2014]34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下三家企业向我局申请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工作,并通过了由我局组织的现场核查。现将这三家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2日至12月8日)。

  如需反映情况,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大沽路100号1219室),联系电话:23115660  

序号 企业名称 场所地址
1 申杰环境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黄浦区江滨路258号
2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拱极东路10号
3 上海峻达物质有限公司 普陀区金昌路1995号-5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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