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信委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2    浏览次数:4

 

各市、州人民政府:  

       按照《2013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评价办法》要求,现将2013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及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取水定额、标准规范,《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3年度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69号),及省政府同各市州政府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具体指标见附件2),对各市州2013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二、采用数据及考核方式

  各市州工业增加值由省统计局审核提供,工业用水量由省水利厅审核提供。(具体考评计分办法见附件1)

  考核采取听汇报、现场察看、座谈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核2013年工业节水工作,并结合“十二五”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价。考核计分将严格按照考评计分表内容,并结合现场抽查、自查报告阅研和资料查验情况,进行打分。

  三、考核时间

  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6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提前认真组织自查,提供客观、全面的工业节水工作情况报告,分析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工业重复利用率及节水量完成情况,讲实工作业绩,讲清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各市州将自查报告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节水办)。

  (二)请各市州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备查。报告内容务必含有(2012年、2013年)以下数据:总用水量、取水总量、工业增加值、重复利用水量、重复利用率、节约用水量、一级水表计量水量、一级水表计量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的对比以及2014年的目标值,并附注计算依据及证明材料。

  (三)请各市州根据对县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考核以及企业节水台帐建立情况,确定本地区重点耗水行业及企业名单和部分企业节水台帐以备抽查。

  (四)考核时间及人员组成:由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质监局及有关工业协会和省节能监察中心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政府工业节水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考评计分表

  2、各市州201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考核指标

附件下载 

 

 

                    2013年11月15日

(联系人:吴国振 李波;联系电话:0931-4609109,460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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