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经报请国务院同意,日前联合下发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13-2015年备选项目规划,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列入2013-2015年备选项目规划新补充项目清单的江西萍乡市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请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8号)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衔接好国内审批和亚行准备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等前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对列入2012-2014年备选项目规划结转项目清单的江西柘林湖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江西省吉安城市交通2个项目,请相关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组织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和国内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准备和项目审批,有效推动国内国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快签定贷款协议,尽早开工建设,尽早见效。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是我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具有贷款期长、贷款利率低、融资成本低等特点。目前,亚行美元浮动利率贷款年利率约为1%。(国内银行5年以上期人民币贷款利率为6.55%)。贷款主要投向农业(含水利)、交通、新能源和节能减排、城建环保、生态恢复与建设和职业教育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和重点领域。请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开发工作,力争在以上领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利用亚行贷款,更好地发挥国外优惠贷款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附件:1.江西省利用亚行贷款2012-2015年备选项目规划清单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13-2015年备选项目规划的请示的通知》(发改外资[2013]500号)
2013年4月2日
1-江西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12-2015年备选项目规划结转项目清单.xls
发改外资[2013]50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