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2

苏科计发〔2014〕14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2014年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主要围绕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创新研究,为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人才和创新源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两个层次。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2、省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创新活动、自由探索,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中做出贡献。省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二)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二、组织方式

  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申报,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省)属高校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经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报省。各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省辖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具体推荐申报数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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