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快转变职能,提升项目管理效率,现就进一步简化申请省财政预算专项项目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省工信委安排的省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提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材料,不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材料(不包括中小企业专项)。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其中项目基本情况表主要反映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附件材料是指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合同或进账单。
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不要求由专业咨询设计单位编制。
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市州工信委初步审核筛选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