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定于2013年9月举办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对象正式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2.2012年7月16日前各控股(集团)公司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及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3.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5号);

     2.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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