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2

苏科计发〔2014〕13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围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省份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以及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创新组织方式,强化研究的针对性,提高成果应用性。现将《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围绕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增强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拓展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等方面的决策咨询类研究。

  2、优先支持高校院所、企业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的,或有政府决策咨询需求的研究项目。

  3、优先支持40岁以下中青年研究人员领衔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 、组织方式

  1、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定向组织、委托研究的方式组织,其中,"江苏省科技思想库"根据管理办法,经与我厅相关业务处室充分协商沟通,提出年度研究选题。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按规定程序立项并下达计划。

  2、探索以省市联合组织的方式,对在基层改革创新实践中,地方党政领导关心,对全省工作有典型借鉴和指导意义的重大课题予以支持。

  3、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科技计划管理单列单位、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直管县试点县(市)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或高新区管委会、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审查推荐。

  4、部(省)属高校院所、省属单位和国家级高新区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科技计划单列的高校不超过5项;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8项(不含部(省)属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

  5、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由科技思想库承担的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指南》以外的项目将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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