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授予“可视化探针材料的设计与多位点识别新机制研究”等2项成果辽宁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授予“新型钢铁材料的设计、制备和性能研究” 等3项成果辽宁省自然科学二等奖,授予“生物序列的数学刻画与应用”等5项成果辽宁省自然科学三等奖;授予“双螺旋聚合物及其关键技术”等5项成果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授予“高性能陶瓷刀具制造技术及应用”等7项成果辽宁省技术发明二等奖,授予“延迟焦化装置的无硅消泡技术”等4项成果辽宁省技术发明三等奖;授予“农业节水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2项成果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自动化掘进装备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等81项成果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通用移动无线集成测控网”等126项成果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省政府号召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向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挥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以科教兴省为己任,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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