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计发〔2014〕16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充分发挥科技对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提高我省临床医学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现将《2014年度省临床医学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省临床医学科技专项突出临床转化,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力量,以临床为导向,加强临床医院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推动多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实现医学最新科研成果的临床应用,切实提高诊疗水平。
(一)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根据我省临床专科发展的创新需求,突出临床应用导向,促进基础与临床的协同创新,加快前沿技术和基础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的有效转化,布局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努力实现我省诊疗技术的重点跨越。
(二)重点病种的规范化诊疗研究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病种为对象,开发一批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一批规范化、个性化诊疗技术新方案,使我省相关疾病诊疗水平国内领先并有国际影响,在若干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自主创新优势。
(三)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
针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疾病分子诊断、免疫诊断、个体化诊疗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创新临床诊疗专项技术方法,攻克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我省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
(四)公共卫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围绕重大传染病防制、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二、申报条件
1、具体要求见专项项目指南。
2、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三、组织方式
1、申报项目由各市科技局(科委)审查并推荐,在宁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
2、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3、不得交叉、重复申报。每个临床专科只能选择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病种的规范化诊疗研究、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公共卫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四类项目中的一类进行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我厅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能参加任何一类的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