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 :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要求,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云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步伐,实现“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今年计划招收150名在职会计硕士,其中MPAcc招生50名,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100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3.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二)具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部门,各金融保险公司,中央驻滇单位要根据《云南省财政厅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在职会计人员报名,确保今年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预报名阶段
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的培养工作,省财政厅将依托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作为培养平台。符合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可根据两所大学的招生简章,先行填写《2012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根据表中“拟报考学校及类别”,直接将登记表报送两所大学。具体报名时间按招生简章执行。
(二)正式报名阶段
两所大学收到《2012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后,由学校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预审查,经审查符合《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在职会计硕士”培养条件的考生,由学校通知其正式报名。正式报名的考生,由学校报请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即可作为培养对象纳入培养范围。其中,报名参加MPAcc的考生,除参加预报名并经审查符合培养对象后,还要参加网上报名以确认报考资格。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专业,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三)考试与入学时间
MPAcc专业: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MPAcc专业,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下旬,入学时间为2013年春季。笔试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学。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12年10月。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学制3年,会计专业硕士学制2年,授课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制2年,授课地点为云南大学校本部。具体安排参阅招生简章。
四、培养费用
按照《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为鼓励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凡入选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并取得学位的在职会计人员,省级财政对其学费给予适当补助。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刘光云 ,周龙
联系电话:0871—3637375, 传真:361598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刘力 ,黄洋
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刘力(13987166593) 黄洋(13888571424)
传 真:(0871)5192306、3138488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张晓明
联系电话:(0871)5031210、5033493
传 真:(0871)5031637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下载: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