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7    浏览次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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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农群发〔2013〕20号


 

关于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各督导组:
  近日,省委活动领导小组以甘群组发〔2013〕26号转发了中央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厅活动领导小组以《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农群发〔2013〕19号)进行了安排部署。日前,省委又专文要求对各单位 “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为切实做好全厅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自查落实,牵头承办处室督办、厅督导组面上督查指导和厅活动办公室重点抽查、省委督查组随机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三、具体要求
  厅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着重抓哪个问题的整改,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整改力度。要针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拿出硬措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相关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厅相关牵头处室报送并接受指导。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根据所承担的专项整改任务,认真履行主管职责。要加强与相关厅属单位衔接,按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对于督办不力、省委督查组查出问题的,相关单位及牵头承办处室要承担相应责任。
  厅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按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加大对各督导单位的督促指导,督促抓好专项整治落实。督查从11月底开始,督查不再另发通知。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对“四风”方面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向省纪委报告开展检查和执纪问责方面的工作情况。
  各有关处室、各单位要在11月29日前,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将本处室、本单位的具体承办责任人等按要求上报厅活动办和各督导组,并于12月10前将本处室、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厅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群 (群号:297750061)
  联系电话:8179140(1310室)

  附件: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分解表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11月26日

 

 


 抄送:省委第十三督导组、厅领导。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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