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吉林省工业经济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5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县(市)经济局、高校、科研院所,中省直有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我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特色资源产业,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基地建设,我厅拟建立“吉林省工业经济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为省工信厅的科学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优质服务。为做好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目的

  充分发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的学者和专家智力优势,按工业不同行业和领域建立起满足吉林省工业发展需要的专家库,为省工信厅在规划制定、技术改造、行业发展、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并为吉林省工业企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了解国家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或技术水平,熟悉和掌握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相关领域中取得突出的业绩。

  4、具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5、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和咨询服务工作,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专家的主要工作

  1、为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提供咨询服务。

  2、对全省工业布局和重点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3、参与全省有关工业项目评审论证、有关产品(企业)的认证及产品鉴定等工作。

  4、参与我省向国家申报的有关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5、为我省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及市场开拓提供咨询服务。

  6、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咨询服务

  7、工业领域的其他工作。

  四、推荐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工信局、县(市)经济局;高校、科研院所、中省直企业做好专家推荐组织工作。

  (一)推荐范围: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专家。

  (二)推荐方式:采取由本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填写《吉林省工业经济专家资格推荐表》(见附件1),其中《推荐表》中的申报类别参见附表2(可多选)。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向省工信厅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为企业的,由企业将推荐表报送到当地工信局(经济局),由各工信局(经济局)初审后统一向省工信厅推荐,中省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可直接向省工信厅进行推荐。

  (三)请各有关单位,在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二份报省工信厅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专家的确认

  我厅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纳入《吉林省工业经济专家库》。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推荐专家信息的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吉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科技处 刘晓东

  电    话:0431-88904365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编:130051

  电子信箱:jsjbc777@126.com.cn

  附件:1.吉林省工业经济专家推荐表

  2. 推荐专家所从事专业方向目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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