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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6

各市、县(区)农牧局(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农业部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自治区休闲农业品牌培育和推介宣传力度,探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模式,经研究决定,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农办加〔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制定方案、明确标准条件,广泛宣传推介,精选推荐上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推介标准,精选推荐最美休闲乡村

  农业部第一次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活动,具体明确了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推介条件和程序、认定管理、宣传推介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强化了后期管理和宣传推介服务工作。各市、县(区)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认识,领会开展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推介活动。严格按照部局文件要求,结合宁夏地域环境和民族特色,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确保按期报送材料

  请各市、县(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加大指导服务力度,认真帮助县、乡组织填写有关材料。在筛选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数量,确保推荐的村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并务必于6月5日前将推荐资料报送到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电子版和纸质一式三份)。自治区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筛选后择优上报。

  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
  联系人:高昆
  电话:0951-5169803
  邮箱nxxq123@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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