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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监控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3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污染物自动监控及环境信息化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加大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经环保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监控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成员组成

  组 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

  副组长:拜合提亚·达吾提、张志伟、高利军

  成 员:李新华、陈玉新、朱建新、王保民、黄韶华、沈 志、王国全、徐效梅、苏敏刚

  (二)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监控、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和决策自动监控和环境信息化建设方面有关的重大事项;

  2.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需求主导、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环境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推进环境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与整合。

  3.建立职能有机统一、运行协调高效的污染物监控与环境信息化管理机制,实行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着力推动环保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和资源共享;

  4.审定自治区环保厅系统有关污染物自动监控和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方案以及重要标准、规范,把好项目建设的出入关;

  5.监督检查污染物自动监控与信息化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境监控与信息化建设的具体项目建设和协调工作。

  (一)成员组成

  主 任:高利军

  副主任:李新华、陈玉新、朱建新、黄韶华、沈志、王国全、徐效梅。

  成 员:冯伟科、李新琪、康宏、梁建华、苏敏刚、刘忠瑞、张健、张薇。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污染物监控与环境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2.制定有关污染物监控与环境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划、技术方案和标准规范;

  3.建立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中心,整合各部门环境信息以及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为厅系统提供集中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4.组织研究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关键性技术;

  5.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所确定的事项;

  6.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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