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高校:
为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定于2012年5月26日在北京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14:30—16:30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三、与会人员
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2.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
3.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由成员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4. 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门所属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每校1人,名单见附件2);
5. 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确定1所高校并组织参会,每校1人)。
四、其他事项
1. 请于2012年5月21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教育部高教司。
2. 请与会人员于5月26日上午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报到。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3. 在京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5月26日14:00前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联系人:教育部高教司朱蓓蓓 010-66097859、13520862239
贺佳伟 010-66097814、13716479799
传真:010-66020758
会务组:孙园植 13511039001
附件: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2.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委所属本科高校名单.doc
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