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苏政发〔2009〕1号 2009年1月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 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同时,还存在知识产权发展质量不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不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3.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和人才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树立法治江苏和诚信江苏良好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4.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快建立要素齐全、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加快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5. 到2020年,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成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强省。2009—2013年,重点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8万件,驰名商标达到20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2500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品牌达到60个,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达到180个,境外注册商标量和境外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0%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知识产权许可贸易大幅度增长。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全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
——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省总量的比重达到55%,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0%。
——知识产权管理得到加强,服务体系基本完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0个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50个,建成品牌培育基地50个和一批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服务良好、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法制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现象明显减少。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6.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把创造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把获取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开拓市场、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专利、商标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和商标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效率。设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序列,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新机制,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有机结合、知识产权确权与实现市场价值有机结合,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将知识产权创造拥有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的重要指标和条件,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重要内容。编制发布《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知识产权创造活动给予重点资助。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1000家,具有le="margin: 0px">
7. 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将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级晋升,以及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技术创新平台认定的重要条件。对高校、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实施分类评价,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以获取原创性知识产权为评价重点,应用研究、实验发展研究以获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权为评价重点。建立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跟踪检索制度,确定知识产权创造方向和主要指标,提高创新效率。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形成一批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
8. 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和小建议为内容的“五小”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别是创新教育,开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竞赛和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提高学生创新技能和实践能力。
9. 推进重点产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创造一批形成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围绕纺织、服装、冶金、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品牌化,创造一批改进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传统产业发展后劲。实施农业新品种培育创新工程,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获取一批植物新品种权。加强工业品设计创新,创造一批消费者青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外观设计专利。推动动漫原创作品创作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以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以核心专利为支撑、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商标。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0. 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应用。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转移的政策措施,明确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转移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转移情况纳入科研绩效评价、考核内容,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资产台帐,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
11. 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一步强化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知识产权导向,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加大专利实施计划推进力度,对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发明人创业的专利技术实施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加强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业化程度。加快各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园和产业化基地,吸引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积极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的科技攻关,鼓励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
12. 促进企业商标应用。提高企业自觉应用自主商标的意识,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经营、专业经营,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商标参与合资、合作,引导定牌加工企业逐步向使用自主商标转变。加强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商标培育,不断提高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商标产品的比重。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集群建设,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创立和培育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旅游、餐饮、房地产、运输服务等服务商标。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鼓励企业“走出去”,利用广交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对出口名牌进行重点宣传,加大对自主商标出口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主商标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商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13. 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家纺、陶瓷、工艺美术等优势和特色版权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技术版权产业。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加强重点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推进特色版权产业区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版权产业优势区域,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14. 促进植物育种成果转化为新品种权。认真落实国家品种权利用政策,协调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新品种推广应用和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形成有利于新品种推广的品种权利益分享机制。围绕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形成促进品种权转化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不断拓宽品种权商品化、产业化渠道。
15. 促进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应用。加强传统中医药知识挖掘与传承、中药材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中医药制备技术研究与创新,形成一批支撑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按照国家地理标志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与检测规范要求,加快地理标志规范体系建设和地理标志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大力发展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特色农副产品产业,促进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国家遗传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制度,建立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保障遗传资源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权,防止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鼓励企事业单位按照国防知识产权转移的规定,推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向国防领域转移应用,为我国国防现代化服务。
16. 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引导和推动企业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实施专利和商标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实现作用,以加强专利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以培育知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品牌化。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7.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推行行政执法阳光办案,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以及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司法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司法鉴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技术鉴定、技术调查、专家证人、专家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全省执法协作信息平台。建立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18. 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加大刑事、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冒充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执法机关处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海关执法力度,继续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支持企??备案和执法系统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提高我省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声誉。加强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发挥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积极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公开办案程序、案件审理、处理结果。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及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者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承诺销售正版正货,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社团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20. 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建设专利分析数据库,制定专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发布重点技术领域、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和商标保护报告,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提出预警,及时控制和组织应对。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重点对中小企业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援助。鼓励企业、行业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21. 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等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各级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与工作机制建设,有效发挥统筹规划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的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加强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评价,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22. 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引导企业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流程、网络传输以及人员变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制定外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促进外贸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和推动重点外贸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23. 加强对经济科技及文化等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科技、文化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对各级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知识产权审议,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以及技术出口等活动,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监督,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重大科技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和论证,以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避免无效研究和侵权。加强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协调衔接,保障公众在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活动中依法合理使用创新成果和信息的权利。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4. 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专利受理、审查机构和版权登记机构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构建集成专利、商标、版权、标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信息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开发满足行业和企业需求的专业信息数据库,为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技术引进、应对纠纷等提供服务。
25.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专利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发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中的保障促进作用。引导和扶持企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知识产权社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26. 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开展面向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积极运用现代网络技术,重点建设省市联动、覆盖全省、面向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交易信息集成和交易服务集成。加快资源整合,建设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贸易市场,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成果向我省转移。加强知识产权市场与金融市场、产权市场的衔接,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六)加快区域知识产权发展
27. 抓好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以县(市、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实施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推进计划。支持省辖市和各类园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培育工程。推进试点示范区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成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密集区、转化集聚区、管理与保护示范区。
28. 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提高经济薄弱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以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苏南地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在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赶超全国先进水平为目标,加快苏中地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产业升级的能力建设,在优势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上取得突破。以追赶先进地区为目标,重点提升苏北地区承接知识产权转移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四、保障措施
29.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各级政府要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具体承担战略实施组织工作,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0.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其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对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以及获得驰名商标、??,予以优先采购。对关系国计民生与重大公益性专利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省财政设立专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对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50%的补贴,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力度。
31. 建立奖励机制。设立省专利发明奖。提高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驰名商标单位的奖励额度,对获得优秀专利奖项目单位、优秀专利发明人以及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大职务发明奖励力度,专利权所有单位对外转让专利权取得的税后收益,可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
32.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计划。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百千万”工程,培养500名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10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10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以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需求。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分类培训。加快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在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双学位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机制,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纳入我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吸引海内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力度。
33. 扩大国内外交流合作。加强省际间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长三角地区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苏港台知识产权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34.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组织和整合我省知识产权研究力量,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政策和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科技、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聘请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为我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咨询建议。
35.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教育,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推进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