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发政字〔2013〕55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等十二项科技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11号)、《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科技部《关于实施201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 1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制定了《2012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请你们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已经成为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各项保障条件,保证统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请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结合2011年度的统计情况,做好2012年度科普统计的培训工作,省科技厅将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科普统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省科技统计中心负责数据收集、审核和汇总分析等工作,请各统计调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其工作。
三、请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2012年度科普统计联络员名单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
四、请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科普统计数据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具体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体改处 胡 萌 周界云
电话(传真):0791-86254241
电子信箱:humeng2002@sohu.com
附件:1.2012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科普统计调查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