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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参加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2
 

 

 

 

    为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审查质量、认证效率与信息化管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于4月16——17日在北京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应用及认证业务培训班,主要对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应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要求、现场检查具体要求及无公害农产品标示征订及证书管理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析。

    近年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种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不断出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量特别是证后监管任务不断加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中心刘新录主任出席了开班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产品申报及证后监管的全过程,包括认证产品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查询、统计、公示,以及获证产品证书发放、变更,标识征订,证后监管等等。从去年7月开始,部中心联合有关方面,用近一年左右的时间,反复调研,细致开发,目前初步建成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功能主要包括:认证信息填报及审核管理、标识征订管理、评审结论通知管理、信息查询及统计管理等。主要工作流程为:省级工作机构人员在系统内通过在线填报或Excel导入的方式录入认证信息,上报分中心直至部中心逐级审核,审核结果及本地区、本行业的认证信息可以实时共享。由此实现了省—分中心—部中心“三环节”联通,信息报审、结果公告、标识征订“一站式”管理的基本目标。通过系统应用,审核和监管信息化能力将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也将大幅提升。二是齐心协力、挖掘潜力,积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主体。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有效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有3万多家,其中企业1.8万家,合作社1.3万家。还有大量从事种养业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没有通过认证,这方面的潜力巨大。希望大家能主动与自己所在省(区、市)的经管部门联系,摸清这两类市场主体的家底,有针对性地做好认证主体的培育发展工作。三是严格审核、强化监管,全力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当前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总的要求是要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数量规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继续推进工作重心的转移,严格审查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在认证审查方面,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落实分级审查责任,确保认证有效性,坚决防止因出具虚假认证或者因过失出具不实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等情况的发生。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严把规模准入关、严格材料审核和落实审查时限。在证后监管方面,主要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决淘汰不合格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地和产品。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质量监测。二是监督检查。三是标志管理。

    来自全国67家工作机构的15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我中心也派出专人参加,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此次培训相关要求,积极启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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