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健康发展,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4035号),全面启动了开发区清理整改工作。4月2日,国家发改委根据各省上报的汇总信息及有关情况,在南京召开了部分省市发改委外资工作座谈会。4月16日,省发改委分管领导率外资处有关同志前往外资司进一步汇报衔接了开发区清理整改有关工作。从会议和赴京汇报衔接的情况看,此次开发区清理整顿范围不但包括各类工业园区,还要上报非工业类园区(包括物流园、农业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等)有关信息。南京片会上,国家发改委对报送非工业类园区信息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明确要求5月中旬以前必须上报。
为此,请各设区市发改委严格按照此前印发的《省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发改外资字〔2013〕73号)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继续做好各类非工业类园区信息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对上次信息报送时遗漏的工业园区信息此次一并补报。5月6日前,以设区市发改委名义上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陈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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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