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2〕9号)和《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规定,我厅决定在2012年开展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条件
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或者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且排名在前五名或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对农业科技发展或者对农业、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农业应用研究技术或者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农业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过程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且排名在前五名的重大科技成果2项以上,并对农业生产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果推广普及率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四)在“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领域,提出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议,或者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并被国家、省部级单位采纳应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二、候选人推荐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1)一式5份。请被推荐人签名,并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基层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附件2)一式3份。请按照要求填写,以A3纸单面打印,并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基层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三)附件材料一套,主要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以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目次页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除附件材料外,上述材料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稿。所提供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上报材料均不退还,请做好材料备份。《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下载。请于2012年6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省农业厅将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农业部参与评审。
四、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谢旭平,骆群英;电话:0731-84416355;邮箱:hnnyrc@126.com;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省农业厅二办公楼328房;邮编:410005。
附件1: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xls
附件2: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doc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