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企信[2014]85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84号)工作部署和要求,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全国500家企业开展贯标试点工作,选择和支持一批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贯标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和完善认定服务体系,2014年低前完成200家企业的达标认定。现就我省开展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申报,两化融合工作成绩突出的江苏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也可申报。
二、服务机构推荐条件
(一)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具有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
(三)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各省辖市经信委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5家,服务机构数量2家;省直管市县经信委(局)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2家,服务机构数量1家。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2月24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信息化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三)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逐步实现在中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gltxpg)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
(五)《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号),请申报企业在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网站工作动态栏下载参考。
(六)申报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维亚 025-83398264
邮 箱:picasso333@163.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8号苏兴大厦906室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企业信息化处
邮 编:210008
附件:1.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推荐表
2. 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3. 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申请材料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