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物价局、工信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旅游局、贸促会,各地海关单位、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外汇管理局各市中心支局,各设区市企业家协会、消费者协会、商业联合会、医药行业协会: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石。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深入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3〕445号)部署,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等21部门和单位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九届“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由21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省整规办负责统筹协调。现将21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的《河北省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曹为惠 杨丽萍
联系电话:0311—87909678、87909358 传真:87909363
电子信箱:hbzhdb@hecom.gov.cn
省整规办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