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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1

有关市、县(区)科技局,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4年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以促进“富民”、“强县”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通过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创新创业平台、培训新型农民,推动园区成果转化、科特派创业、科技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努力建成一批区域特色明显、综合效益显著、带动能力强劲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暨农业科技园区,显著提升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

  二、重点支持方向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重点支持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暨农业科技园区,围绕园区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技术示范应用、科技服务和培训等方面。

  三、申报要求

  1.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2014年启动建设的自治区科特派创业基地暨农业科技园区具有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园区建设主体法人科技特派员;

  2.每个园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2014年-2015年)。项目支持额度50万元,要求企业配套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

  3.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各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中科技支撑的有关内容,确定项目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

  4.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并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认真审查,杜绝重复和多头申报;

  5.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定后报科技厅,不接受园区直接申报。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的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农村处。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李国锋

  联系电话:0951-5015825  电子邮件:nxkjtncc@163.com

  财政厅教科文处:刘爱荣

  联系电话:0951-5069399

    附件: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项目申请书: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onmousewheel='return img_zoom(event,this)' alt="" src="http://www.1633.com/policy/uploads/allimg/140526/10502G648-0.gif"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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