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次数:2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推进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力量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职业教育信息化有效模式、典型经验和工作机制,从而加快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的普及应用,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学习方式创新,实现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二、试点内容

  1.职业教育信息化综合试点市(州)。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加快整体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重点围绕职业教育信息化的体制机制创新,职业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渠道与方式,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教育管理信息化和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信息化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推动区域性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和模式。

  2.职业院校信息化试点。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和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重点围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信息化环境下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学习方式创新,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数字化校园建设,教学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和学校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加快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等。各学校可结合自身选择某一个或多个方面开展试点。

  3.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建设试点。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等多种新技术,突出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特点,结合工作岗位和职业能力需求,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训环境,让职业教育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职业技能实训,模拟工作过程或工作任务,推动职业教育实践教育向校内外实训基地与虚拟实训相结合的教育实践模式转变。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建设试点主要采取职业院校和软件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共同运营的模式,充分整合多方优质资源,通过原创开发或二次开发,建设以虚拟仿真实训室、数字化技能培训室、产品设计室、在线模拟实训平台(网站)等为代表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对具备自行开发商业软件能力的学校也可以单独申报试点。

  三、试点单位的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在本地区或学校进行信息化应用探索,对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创新的思路、措施和特色。

  2.具有一定的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包括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经费投入保障、开展试点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3.区域综合性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应列入当地教育信息化工作重点并经当地政府同意;职业院校信息化试点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建设试点原则上由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牵头申报。

  四、支持政策

  1.对确定立项,且实施效果明显的试点单位,省教育厅将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2.对职业教育信息化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做法、模式和机制,将通过各种方式加以宣传和推广,引领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的科学发展。

  3.对形成的较为成功的平台、软件、服务等,省教育厅将通过各种形式予以推广,并在有关政策上予以倾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既重申报,更重实施。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2.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单位要在深刻领会教育信息化核心理念和关键思路的基础上,结合本次试点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制定理念领先、符合实情、操作性强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以应用驱动、机制创新为导向,努力克服以往简单的以硬件建设为主、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传统思维方式。要紧密围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要立足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统筹考虑未来两年内试点工作所要达成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预期效果。要有具体详实的试点工作内容、项目和活动载体以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包括组织机构、分工安排、时间进度、配套政策、经费支持、保障措施等)。要根据试点进程适时调整实施策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工作方案有关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试点过程的风险和预期成果要有充分论证和必要准备。申报材料要求将《2014年湖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申请表》(见附件2)、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合计不得超过50个页面),一式5份。中职学校申报材料由各试点市(州)教育局汇总后报送我厅,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直接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镇伟

  联系电话:027-87328019

  电子邮箱:hbhvte(at)126.com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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