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种畜禽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种畜禽管理工作中技术咨询、决策参谋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和《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委将组建省级种畜禽管理专家库,请你们积极推荐相关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相关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涉及畜牧教学、科研和推广等方面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重点以繁殖育种和畜禽生产专业为主。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畜牧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生产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技术人员。
3、熟悉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范。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种畜禽管理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5、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推荐和聘用程序
1、请相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填写《江苏省种畜禽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3月14日。
2、教学科研单位结合专家专业特长自主确定推荐名额,各省辖市推荐2至3名(省辖市1名、市辖县区1至2名),昆山、泰兴、沐阳各推荐1名。
3、省农委在综合考虑推荐人选、专业分布、区域分布等基础上,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遴选、审核、确定专家人员名单。
4、经确定入选的专家,由省农委发文公布,聘期为5年。
联系人:江苏省畜牧总站,潘雨来,025-86263360、13951683979,zyglk@qq.com。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邮编:210036。
附件:江苏省种畜禽管理专家推荐表.doc
二Ο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