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青洽会)定于2013年6月10日至13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参会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洽会基本情况
青洽会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委及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西等41个国家部(委)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17家单位协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本届青洽会以“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投资贸易为主要内容,以投资洽谈和推进产业转移为重点。会议期间将举办投资主题展、省市形象展、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展览展示共设置A、B、C三个馆,417个标准展位,展会规模为5万平方米。
二、代表团组成
江西省经贸代表团,由省商务厅组织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展企业组成(各设区市另组分团)。
三、会议活动安排、布展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及活动安排
时 间:2013年6月10日至13日
活动安排:代表团将统一组织参加6月10日开幕式。其他活动请各参会单位根据需要提前报名,团部将做好协调工作。
(二)展会 、布(撤)展时间、地点
1、展会时间:2013年6月10日—13日9:00—17:00。
2、布展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6月8日,每天8:30—18:00,午间不闭馆;6月9日闭馆,进行安检。
3、撤展时间:6月13日,具体时间以大会通知为准。
4、展会地点:西宁城南国际展览中心。
四、网上推介项目
请各设区市扎实做好项目报送工作,及时征集筛选本地“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品及旅游商品等重点产业项目,于2013年5月22日17:00前按要求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统一报送到大会组委会通过“在线青洽会”网站发布推介。
五、参会参展要求
1、参会要求。各设区市要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组织精干的业务骨干参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会。请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于2013年5月20日17:00前报省商务厅。
2、参会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带队领导要将在西宁的联系方式报团部备案,要认真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人员,确保安全。
3、参会代表服从大会和团部领导,严格遵守大会和团部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保密规定、注重安全保卫,防止失盗、失密、失火事件发生。
4、展位申请及使用须知
(1)大会组委会安排我省形象展和专业展,标准展位30个。请各设区市组织推荐我省名牌产品企业参展, 经资格审查、备案(展位实际使用单位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一致。)于2013年5月20日17:00前将参展企业登记表(附件1盖章)报省商务厅。
(2)接到展位确认书的企业,为确保参展顺利,收取保证金3500元/个,会后退还。展位保证金,请于2013年5月21日15:00至省商务厅。
户 名:江西省商务厅
帐 号:1502205009022514342 开户行:工行南昌市站前路支行
(3)展位内不得使用扩音器,所有音影器材的设置及声响以不影响其他参展商及参观人员为原则。
5、参展商须知
(1)参展商须佩戴有效证件由指定入口提前进入展馆,做好开馆前准备,展览结束清馆后方可离开展馆。禁止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领无证人员进馆。
(2)展会结束前,参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撤离展馆;撤展时,参展商须将自己所搭建展台和物品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撤离展馆。
六、证件种类及申报
本届青洽会证件分为贵宾证(副省级以上使用)、嘉宾证(副厅级以上领导使用)、工作证(参会代表团成员使用)、参展证(参展参会代表提前进入展馆使用)、布展证(参展单位布展人员使用)、车辆通行证。请按要求将证件需求情况于5月31日17:00前报省商务厅。
七、食宿安排
1、本届青洽会原则上不要求统一住宿,费用自理。如参会人员需要大会安排食宿请直接与对口接待单位联系(青海省西宁市政府电话:0971-6316993、13707925065 杜处长)
2、参会单位最迟须于6月9日抵达西宁,并到团部报到并领取代表证等资料(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静 电话:0791-86246632
传 真:0791-86246643
电子邮件:zhangjing@ jiangxi.gov.cn
在西宁市联系方式
张 静 13970068576
附件: 1、青洽会展位申请表
2、青洽会参会人员报名表
江西省商务厅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