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咨询辅导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7    浏览次数:1

  苏知发〔2011〕2号
  关于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咨询辅导机构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内相关专业机构在服务企业贯彻执行我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步伐,我局决定在全省选择一批专业机构进行培育,使其具备为企业开展贯标工作进行咨询辅导的基本能力和水平,并积极为企业开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知识产权、科技、法律和相关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
  (二)有从事知识产权或标准化相关服务工作业绩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三)具有规范化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较高的执业水平及良好的资信和声誉。
  二、机构的选择
  在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参与的基础上,由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向省局推荐(各市可推荐3—4家),省局对各市推荐的机构进行审核后选择确定培育对象。
  三、机构的培育
  省局将于今年2月底组织有关专家对所选择机构的相关人员(每个机构2—3人)进行集中培训,对经培训合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公布,并由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或机构自行为企业开展贯标咨询辅导。
  四、相关要求
  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和支持本地区的优秀机构积极参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服务,并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所推荐的机构名单及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上报省局专利管理处。
  附件:1.服务机构情况简介表
  2.拟参加培训人员简介表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武毅;联系电话:025-83279966;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21层2110室;邮政编码:210008;电子邮箱:wuyijs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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