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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30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近年来,我省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科技成果登记数量逐年上升,但与我省科研实力与成效仍不相符。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发布全省科技成果信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将有关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是成果数据统计、信息发布、重大成果转化库建设、成果交流转化等重要科技活动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按照《陕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做好本地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凡涉及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应当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两个月内及时办理登记工作。对近几年来尚未登记入库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各单位自研项目),应尽快组织有关单位补办成果登记。

  三、各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支持单位内部成果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成果登记工作。为方便联系工作,请各单位8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填表送省科技成果登记办公室。

  四、省科技厅将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陕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办公室联系方式:

  陕西省民办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王锋利  张坤  张玉

  联系电话:029-81292859     邮政编码:710077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B座317室

2013年7月26日

 

 

 

 

  附件:1. 陕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fj-1.doc

  2. 科技成果工作部门情况简表。fj-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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