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湖南省专利战略实施,认真抓好增量提质、保护创新、转化运用和自身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市州、高校、园区开展实施《湖南省专利条例》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省各市州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管理部门专利工作进行评价
(一)评价办法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15年湖南省市州专利工作绩效评价标准》(附件1)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将自评分结果(附件2)与年度工作总结的电子版于2016年1月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二)结果运用
按地域和专利工作发展状况将14个市州分为长株潭地区(长沙、株洲、湘潭)、湘中北地区(岳阳、常德、益阳、娄底)、湘南地区(衡阳、郴州、永州)和湘西地区(邵阳、张家界、怀化、湘西)4个区域进行考评。根据《评价标准》和各市州局自评情况进行评分,将4类区域得分最高的以及其余综合成绩排名前2位的6个市州局授予“2015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予以奖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周广宇
电 话:0731-88860600
邮 箱:hnipobgs@126.com
二、对全省高等学校专利工作进行评价
(一)评价办法
考评工作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目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态掌握。省知识产权局建立高校专利工作档案,高校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2.组织抽查。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需要抽查高校专利工作情况,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
3.自查自评。2015年12月,高校对照《2015年湖南省高等学校专利工作绩效考评标准》(附件3)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年度专利工作情况总结,并将相关证明资料的纸件、电子件各一份上报省知识产权局人事与对外合作处。
4.核实考评。2016年1月,根据高校填报的《2015年湖南省高等学校专利工作绩效考评自评表》(附件4),在动态掌握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等方法核实各高校工作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评结果。未及时报送材料的,省知识产权局在综合考评时将予以减分。
(二)结果运用
1.公布2015年高等学校专利工作绩效考评结果。
2.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高校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3.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高校并协助指导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人事与对外合作处 刘雪冰
电 话:0731-88860919
邮 箱:hniporsc@163.com
三、对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专利工作评估
(一)评估对象及办法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省统计局的相关数据,对湖南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文件公布的79家产业园区专利工作进行评估。具体指标详见《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专利工作评估指标》(附件5)。
(二)结果运用
省知识产权局将建立通报制度,每年对所有产业园区的指标情况进行评估、排名和通报,根据评估结果评选出当年湖南省专利工作先进园区,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省局战略专项立项和入选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运用处 杨 文
电 话:0731- 85416993
邮 箱:hnipoxtc@126.com
附件:1.2015年湖南省市州专利工作绩效评价标准.doc
2.2015年湖南省市州绩效评估自评表.doc
3.2015年湖南省高等学校专利工作绩效考评标准.doc
4.2015年湖南省高等学校专利工作绩效考评自评表.doc
5.2015年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专利工作评估指标.doc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