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确定2014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旨在体现党和国家对加强治理污染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规定,每年六月的第一周为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今年我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时间为6月2日至8日。
为做好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策划,充分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力争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二、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各地要大力宣传“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理念,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及志愿人士积极参与,既要突出宣传效果、隆重热烈,也要杜绝浪费,厉行节约。
三、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宣传活动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的作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和辐射效应,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
四、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各市、县(区)要及时总结“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中的经验成果,于6月11日前将活动开展总结材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资料)报送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联 系 人:刘 军 联系电话:0951-5160726
电子邮箱:hbt5160726@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