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效开展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等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桂政发〔2012〕56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质量兴桂办,设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从事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交通、旅游、餐饮、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现代物流、邮政快递、客运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及各类专业质量活动的人员(公务员除外)。
二、征集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大学或以上的文化程度,接受过企业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
(四)掌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方法和技巧,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具有全面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独立判断和沟通能力;
(五)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按要求完成评审任务,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保守秘密;
(六)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表式见附件,可登录“广西金质网” http://www.gxqts.gov.cn/下载);
(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四、征集程序
(一)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
(二)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将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由自治区质量兴桂办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并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耀仁;手机号:13407730108;
电话:0771-5360200-220;传真:0771-5360200-220;E-mail:gxzlxgb@163.com.
通信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1号楼403室;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
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