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8    浏览次数:6
苏知发〔2010〕122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0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分析当前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11年全省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2月中旬召开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会议地点
  (待定)。
  三、出席对象
  (一)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分管局长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各一人;
  (二)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分管局长1名(由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通知);
  (三)苏州工业园区、无锡工业设计园、苏州高新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高新区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主要负责人;
  (四)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专利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当地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通知);
  (六)省及无锡、常州、苏州、泰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要负责人;
  (七)省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2010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
  (二)表彰201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省科技厅领导讲话;
  (四)省政府领导讲话。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培训基地)、专利代理机构、维权援助中心将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设想材料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邮编:210008),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邮箱:jszscq@sina.com)。请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按上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报送(见附件1),其他单位上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可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自行掌握。
  (二)请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填写2010年度所辖区域的知识产权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6)、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填写2010年度国家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数据表(见附件3-5)、各专利代理机构填写2010年度专利代理机构有关情况数据明细表(见附件7),并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各项统计表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请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2010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数据统计系统》(用户信息见附件8),请各单位根据所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按照表格要求逐一填报。书面报送请直接将网上填报系统在线生成的统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邮寄至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地址同上)。请各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然后进行书面报送。   附件:1.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工作设想材料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2.江苏省2010年度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数据表 3.江苏省2010年度知识产权培训情况统计表 4.江苏省2010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情况统计表 5.江苏省2010年度省辖市(国家试点示范园区)专利专项资金统计表 6.江苏省2010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数据统计表 7.江苏省2010年度专利代理机构有关情况数据明细表 8.统计报表网上填报用户信息表                      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 姚之家、朱煜;电话: 025-83279992;传真:025-8327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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