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认办〔2011〕11号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河北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
1、省科技厅高新处 柴羊城 0311-85829184
孙东伟 0311-85879145
2、省财政厅税政处 武根启 0311-66650520
3、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赵宪华 0311-86981146
4、省地税局所得税处 许同社 0311-88626607
附件:河北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列表:
1:第一批通过复审企业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