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1

  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为贯彻实施农业部《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2号),促进兽医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江苏省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江苏省《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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