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标准化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14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鄂质监发[2014]1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一、指导思想
《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一年有余,通过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在《办法》实施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办法》在宣贯、应用(注册续展、印刷认定)和行政执法等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省商品条码管理与服务的水平,提升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
二、工作安排
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共分为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4月1日-6月30日。各地质监部门要对本地区《办法》的宣贯、使用(注册、续展、印刷认定)、行政执法等情况开展自查,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省局法规处。
(二)抽查阶段: 7月1日-7月30日。省局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标准化院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地方局开展抽检(抽查单位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1日。由省局检查组对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三、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商品条码管理,加快商品条码的应用,促进商品条码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次监督检查作为今年质监法制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认真开展自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目标,避免工作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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