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关于组织申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31    浏览次数:1

  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咸阳市质监局泾渭分局,韩城市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为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77号公告和《关于做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13]219号)要求,省质监局将组织遴选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市(区)质监局要高度重视专家申报组织工作,立即动员部署本辖区的汽车生产企业、汽车4s店、相关科研院所和汽车产品质检中心等,按照遴选程序和条件,做好专家的组织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专家遴选,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主动申报,支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

  二、严格专家遴选条件

  遴选专家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 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 在汽车设计制造、维修、检测、教学科研、质量鉴定,以及法律政策、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领域从事相应技术工作5年以上。对于汽车维修领域技术专家,应有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等相关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经历,并取得相关资质;

  3. 熟悉汽车三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并能够胜任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

  4. 本人愿意并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5. 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三、申报工作具体程序

  请各地于8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程序是:

  1. 组织本辖区申请人登录“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http://124.127.255.192:8080/qczj/),点击【专家注册】,以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所属地区注册个人帐号。

  2. 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帐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即《专家申请/推荐表》)并【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3. 提交成功后,在线【打印】《专家申请/推荐表》2份,或【导出】为PDF文件后再打印。

  4. 向省质监局报送下列书面材料:网上打印的《专家申请表/推荐表》(贴一寸免冠照片)2份(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检测、质量和安全管理相关培训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大平

  联系电话:029-87294632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前大楼8041室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邮政编码:710006

  技术支持单位: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专家申报业务联系人: 张景 18192183865

  信息技术业务联系人: 孙峰 18991800062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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