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计函〔20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提升骨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结合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根据《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甘科计〔2009〕17号)和《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甘科计〔2009〕18号)的相关规定,2014年省科技厅将对建设完成的全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包括2012年以前组建的所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交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提纲见附件3)并填写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于3月15日之前报我厅。科技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于3月16日开始对工程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4)。
三、评估目的
本次旨在通过绩效评估评价,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中心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加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评估结果将作为我厅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经费补助和奖惩的主要依据。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占参加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10%、50%、30%、10%。优秀的将资助运行经费,并择优推荐申请组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为一般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合格继续运行,不合格将取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者直接予以取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3年内,我厅将不受理被取消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主任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张利平
联系电话:(0931)8811093(兼传真)
电子邮箱:zhanglp@gsstc.gov.cn
附件:
1.参加评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书
3.甘肃省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提纲)
4.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 甘科计函〔2014〕3号、关于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的通知全文下载)
甘肃省科技厅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