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在广泛征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意见建议基础上,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13〕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发布后,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项目,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4年1月14日,各单位共推荐各类计划项目2412项。鉴于项目申报结束以后,仍有部分申报单位及科研人员向我厅咨询项目申报事宜,为了解疑释惑,现将2014-2015年度项目申报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报时间要求的说明
为贯彻实施《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甘科计〔2007〕4号)精神,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 2007年5月起,甘肃省科技计划统一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我厅官方网站对申报单位注册、项目申报流程、演示及帮助、在线支持等作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咨询电话及在线咨询服务。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在全省科研人员、申报单位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不断优化完善,系统运行状态良好,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中,我厅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科技计划实行错峰申报,有效避免了项目申报网络拥堵,保障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
2014年1月13日项目申报截止以后,有部分单位及科研人员向我厅反映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申报,要求延长申报时间。鉴于《通知》对各计划申报时限等作了详细说明,全省各主要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了项目申报工作。为了保障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项目,我厅将不再开网进行补报。
二、关于项目推荐时间要求的说明
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院院所科技管理部门承担了大量的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往年我厅没有对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间作统一限制,这造成了各单位推荐时间不一致,一些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够及时,个别单位申报的项目在我厅项目评审完成时还处于未推荐状态。为了改进项目推荐工作,我厅在《通知》中对2014-2015年项目推荐时间做了统一规定。2014年1月13日项目推荐时间截止以后,全省各主要项目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了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同时,有个别推荐单位向我厅反映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推荐工作,要求延长项目推荐时间。为了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对未在规定时间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延期推荐。
三、关于部分科技计划试行限额申报的说明
为了突出重点,适度减少项目申报数量,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调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积极性,我厅在2014-2015年项目申报中对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等部分科技计划试行限额申报。此次项目申报中,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统一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对各单位超出申报限额的项目,本年度不再推荐受理。2014年我厅将认真总结各计划试行限额申报的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更好的为全省广大科研人员做好服务,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对我厅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关于对部分单位暂停项目申报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及推荐单位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结题验收环节的管理,2013年9月我厅开展了2006年以来应结未结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在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截止1月17日,1172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完成了结题验收,申请延期项目44项,拟终止项目11项,405项正在积极准备验收,将于近期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靠实工作责任,强化项目管理,我厅先后暂停应结未结项目较多的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对未完成应结未结项目清理工作的单位,我厅将不再安排开网补报。
对于不符合延期要求且超过项目执行期1年以上的应结未结项目,我厅将采取终止方式结题。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自项目终止年度起计算)不受理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于企业注销造成项目终止的,5年内(自项目终止年度起计算)不受理原企业法定代表人新创办的企业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甘肃省科技厅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