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建字〔2013〕12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按照商务部的工作部署,在各地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推动下,我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绝大多数设区市、县级市已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大部分县(区)及部分乡镇也已启动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部分设区市还启动了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工作。现将全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如下:
一、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1.各设区市进展情况。全省11个设区市已有10个设区市于2007年底前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截至2013年3月底,吉安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由于城市规划调整及经费等原因,目前仍在最后定稿过程中。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以来,发挥了很好的规范、引导作用。为适应城市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设区市于2009年启动了规划修编工作。截至2013年3月底,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等5个设区市开展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修编或重编工作。
2.县级市进展情况。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11个县级市,瑞昌市、乐平市、贵溪市、瑞金市、南康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德兴市等9个县级市已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并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共青城市已完成规划编制,报市政府待批。井冈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报告已报井冈山市政府,正在编制中。
3.县(区)级城市进展情况。经统计,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89个县(区)已全部启动了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其中,独立开展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县(区)78个,吉安县及10个市辖区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已纳入所在设区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范围,萍乡经济开发区和抚州高新开发区还单独开展了商业网点规划。独立开展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78个县(区),已获县(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33个,已报县(区)政府待批的7个,已公示征求意见的3个,已完成规划初稿或正在组织论证的5个,已完成大纲或正在撰写初稿的8个,已落实好规划编制单位的4个,已落实好编制工作经费的3个,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的17个。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部分设区市、县级市、县(区)级城市已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但仍有1个设区市(吉安市)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未完成;1个县级市(井冈山市)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尚在编制阶段;已开展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县(区)中实际完成(当地政府批准实施)的只有33个县(区),有32个县(区)尚未完成初稿编制,有17个县尚未落实编制经费。
三、有关要求
1.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有利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城市商业网点全面、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做好商贸工作的基础。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和配套资金支持,积极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2.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度。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3〕9号)文件要求,2013年要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指导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市及市属各县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进度。已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适时启动规划的修编工作;正在实施编制的城市,要加快进度,尽快提交当地政府或人大常委会审议;个别尚未实质性启动的县级城市,今年5月底之前必须落实编制机构、人员、工作经费,9月底之前必须完成规划初稿编制,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要切实提高商业网点规划编制水平。各地在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广泛征求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咨询,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4.要认真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执行落实力度,建立大型商业网点审批设立会商制度,城市大型商业网点的新建和改扩建,涉及民生的必备商业网点建设,改变现有商业网点的用途,都必须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今后,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市场建设项目,均要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时,要严格审查并落实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附件:
1.县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表;
2.县(区)开展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表。
江西省商务厅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