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综合〔2014〕98号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省平台、首批窗口平台建设单位:
根据工信部《关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2012〕275号)要求,为做好工信部对我省平台网络建设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省平台网络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对首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进行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验收对象
全省首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单位。
二、预验收内容
(一)省平台与竣工窗口平台互联互通效果情况;
(二)省平台、窗口平台计划建设内容和投资完成情况;
(三)省下达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地方有配套资金情况;
(四)平台建成后的服务情况和服务效果情况;
(五)平台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和拓展服务领域情况;
(六)平台运营模式和技术保障情况;
(七)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建议。
三、预验收方式
预验收由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厅共同组织,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
验收组将查阅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所有登记或上报的相关资料,包括每季度上报国家工信部在中国中小企业网“平台网络建设情况报送系统”填报的内容,检查是否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实地走访
实地走访将采取召开验收会、现场检查和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召开验收会。在项目所在的地区主管部门参与下,召开项目验收会,由项目建设单位对照建设方案内容逐项进行情况汇报,接受专家审查和质询,并将相关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专家查阅。
2、现场走访查验和电话随访。验收组到项目建设场地进行实地查看,检查场地装修、设备安装、互联互通、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技术人员核查技术标准执行情况,了解窗口平台服务资源库建设、数据共享、服务协同、服务开展和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情况,随机访问服务资源和中小企业,了解资源整合及服务开展情况。
四、预验收时间
从2014年3月3日开始,到3月28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经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各建设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和项目建设方案做好项目自查、总结和迎检工作。
(二)项目验收合格单位,请充分发挥平台网络的作用,整合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的起、有保障的服务。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必须对照方案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向验收组提出再验收申请,验收组再次组织验收。两次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照国家平台网络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都沂伦,程旭
联系电话:025-86635039,025-83205533
025-83328173(传真)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王磊
联系电话:025-51887321
电子邮箱:wlred@163.com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