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认办〔2011〕8号
关于对河北省2011年第一批更名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123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现对符合更名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
1、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 新 0311-85889145
省科技厅高新处 孙东伟 0311-85879145
2、省财政厅税政处 武根启 0311-87873017
3、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赵宪华 0311-88625306
4、省地税局所得税处 许同社 0311-88626607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列表:
1:河北省2011年第一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